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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4日,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《怀集中学150平方米小卖部招租项目成交公告》。公告显示,标的怀集中学150平方米小卖部,评估价385560元,挂牌价385560元,经中心2023年8月1日上午8点30分至2023年8月15日下午3点30分组织网上电子竞价交易,最终成交价为5年租金总额9430560元(已含递增)。
5年租金943万元,平均每年188万元,每月16万元,每天5000多元。这是实实在在的支出,也是净支出,是必须用净利润来支付的。如果按照净利润率15%来计算,每天至少要有33000元的营业额,才能够缴得起租金。每月的营业额,至少100万,年营业额则要达到1200万。15%的净利润率,也应当不算低了。这就意味着,这家小卖部,单是支付租金,就得年营业额达到1200万。
对于花高租金、大价钱租下这个小卖部的商家来说,也绝不会是花钱赚吆喝,而是想赚钱。如果按照租金的一半来计算赚钱目标,也不算过分,那就是90多万,还需要增加营业额600万左右,那么,这家小卖部的年营业额至少需要达到1800万元。
实际上,但凡这样建在校园内的小卖部,不跟学校搞好关系,也是很难正常运行的。因此,打点、请客吃饭什么的,估计一年也不会少到哪里。由于这一切都是暗中进行的,很难掌握证据,也不大好计算,就只能按照正常营业算账。那就是1800万的营业收入,8300多名学生,632名教职工,合计9000名,平均每人每年需要消费2000元才能达到这样的营业额,这应该不是一个小数目了。
账算到这里,按理,问题也就说清楚了。对于这家校园小卖部来说,如果没有足够的消费能力,是没有可能以943万元的租金被人拿下的。而且,成交价是挂牌价的近25倍。到底谁有这样的魄力、有这样的经营能力,也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。因为,所有的钱,都需要从这个150平方米的小卖部上付出去、赚回来。
教育局表示,这个小卖部不归学校,租金也不是交给学校,而是当地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。由于县级没有设立独立的国资监管机构,而是作为财政部门的内设机构,对本地区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管。因此,教育部门所说的“国资委”,实际就是财政部门内设的国资监管机构。自然,租金等就是缴到财政部门,而小卖部的这些资产,也应当属于财政部门管理。
在学校内部设立一个由财政部门监管的150平方米的小卖部,是不是合适,是不是会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,应当进行评估,并拿出评估意见。不然,学校不完整啊,学校资产归财政部门监管,小卖部资产也归财政部门监管,但资产的性质不一样,一个是事业单位资产,一个是企业资产,怎么就混同在一起呢?财政部门怎么能够把经营性资产设置到学校呢?殊不知,过去学校的校办工厂等都已经按规定做了清理,怎么又能在学校设立小卖部呢?
可以理解,财政部门也好,教育部门也罢,同意在中学设立小卖部,就是不想肥水流入外人田,就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,垄断学校消费,把学校消费全部留给财政部门设立的小卖部。只是,在具体的操作方面,可能与相关规定不符。早在2019年4月,教育部就联合多部门出台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》,明确中小学、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、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。而国家卫健委、教育部等4部门2021年6月联合印发的《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》就明确规定,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、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。所谓小卖部,自然不可能没有食品。不仅不可能,而且是以食品为主。
如此一来,怀集中学的这个小卖部,就是违规的,是必须取消的小卖部。而怀集县教育部门对此的回应是,开学后,局里会关注该小卖部的货品售价。也就是说,尽管国家有文件规定,不能在校园内设立小卖部,但是,从当地教育部门的回应来看,他们并不想按照规定执行,也可能没有办法按规定执行。用教育部门的话说,小卖部是国资监管问题的。那么,国资监管部门是否就可以不执行国家规定呢?就可以强行在校园内设立小卖部呢?这个自然也需要当地财政部门给予回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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